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办理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服务对象: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人员
办理条件: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表》(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3、最高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5、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申报)→窗口责任人受理(初审)→首席代表(复审)
办理时限:收到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机构: 景德镇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办理地址: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18号
联系方式:8332698
相关表格: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