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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新证发放管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8

 

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办理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服务对象: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人员

 

办理条件: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表》(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3、最高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5、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申报)→窗口责任人受理(初审)→首席代表(复审)

 

办理时限:收到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机构: 景德镇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办理地址: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18号 

 

联系方式:8332698

 

相关表格: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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