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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六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15

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工 作 简 报

 

第六期

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63

 

景德镇市出台推进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督查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和各个阶段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监督检查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市民生资金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景德镇市推进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督查办法》(以下简称《督查办法》)。

《督查办法》明确了督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市的重点检查、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地、本部门的督查工作。为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督查贯穿于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对督查方式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实行周报告、旬督查、月通报制度,以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掌握的工作动态,发现的先进典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汇总,及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为下步工作安排提供依据,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督查办法》强调了督查责任,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是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监督检查不认真、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的各级、各有关单位进行问责,提出整改要求,并约谈负责同志;对在自查和督查中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市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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