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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2016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200万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6

2016年,乐平市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共组织招标采购101次,协议采购731批次,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5亿元,节约资金2200万元,节约率8.84%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采购预算管理。结合部门预算,依照政府采购目录,督促采购单位严格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从机制上保证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从资金源头上保证政府采购的刚性。

二是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把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重点从程序控制转向需求管理和监督检查,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向事中、事后监督;严格按照依法、精简、效能的原则简化采购程序,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

三是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坚持采购信息、开标信息、中标信息三公开原则,依法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使政府采购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状态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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