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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依托开展预算评审 保障政府采购物有所值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30

    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采购项目计划进行审核,是促使采购部门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合理确定采购预算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通过市场竞争,一些政府采购项目实际成交价与原定预算相比大幅降低,这一方面体现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竞争充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采购人工作不细致,制定的预算与采购项目的实际价值偏离较大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矛盾,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在计划审批环节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在节约财政资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体的做法是坚持“四个依托”,保障物有所值。

一、依托上级支持,控制协议供货商品的上限价格

在省政府采购办的支持下,启用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对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进行价格监控。采购人开展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询各类商品型号和限价,从中挑选合适的商品。该指数的引入,提高了协议供货商品价格的透明度,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和单位采购工作效率,较好解决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存在的价格虚高问题。今年1-6月,景德镇市本级协议供货类采购金额447.19万元,节约资金22.71万元,节约率4.83%。与去年同期相比,节支率提高了1.5%。

二、依托中介机构,控制信息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

信息工程和服务类项目是政府采购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门依法负有监管的职责。为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目标,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根据该省发布的2016-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主动对接财政投资评审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信息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纳入到投资评审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一对一的投资评审,挤干预算价格中的水分,从源头上把控项目预算金额,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去年9月以来,对市公安局天网工程等一批项目进行了规范的预算评审,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公安局天网工程二期服务项目申请预算5500万,经评审调整为4405万;城管执法局宋家山垃圾填埋场改造扩容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申请预算2060万元,经评审调整为1708万元;城开投公司市政管网清淤项目申请预算708万元,经评审调整为656万元。

三、依托主管部门,为采购项目预算精准编制再上保险

今年上半年,按照上级强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责任和义务的要求,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处主动和各主管部门进行衔接沟通,要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科学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的意识。

经协商,确定市公安局、市卫计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评审试点单位。其中,市公安局确定由其审计处专门负责对本级及下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市卫计委确定其规划信息科专门负责对本级及下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预算评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财政资金节支效果明显。其中,公安局审计处共审核19个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637.39万元,经评审调整为1453.85万元;卫计委规划信息科严格执行《江西省卫计委关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及彩超采购限价的通知》,从源头把握采购预算标准,大大节约卫生系统项目的采购成本。

四、依托网络信息,多方咨询控制项目采购预算

对不能依托第三方机构投资评审的采购项目和尚未健全内部监控体系的单位,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市场信息,协助采购单位科学确定采购项目预算。

一是开展网上询价。对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标准化的项目,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处通过网络搜索,查询近期各地政府采购的中标结果,通过该中标公示的价格和采购人申报的项目预算进行比对,以确定采购人的预算是否虚高。同时和采购人积极沟通,在确保满足其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合理调整项目预算价。

    二是开展供应商询价。对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机房设备、监控系统、学生用课座椅、床具、印刷品等采购,根据采购人的采购清单,随机选择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从而为采购人制定的预算提供一个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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